一般公告 / 張貼者 學務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2-05 13:18:07 點閱:214
一、依據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區管理處113年1月29日台水五安字第1130001858號函辦理。
二、本次校外教學推廣補助計畫係針對各國民小學以「校」為申請單位(偏鄉弱勢學校為優先錄取補助對象),每校補助1梯次(新臺幣7,000元整,不足額由學校自行籌措)共計補助8梯次,額滿為止。並依教育部補助計畫規定,申請補助單位需完成至少4小時園區環境教育課程;歡迎各校踴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