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5-06 14:00:14 點閱:351
轉知公文訊息
一、依據本府110年4月28日府民戶字第1100151013號函及「新 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補助要點」辦理。
二、為落實新住民照顧輔導措施,提升其在臺生活適應能力, 順利適應我國生活環境,共創多元文化社會,並協助累積 上課時數,使能順利歸化我國國籍,110年度訂於鹿港及北 斗開辦生活適應輔導班2班,由該轄戶政事務所承辦,每班 授課72小時,所有課程完全免費,並歡迎家屬陪同參與學 習過程,惠請協助宣導並轉知新住民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