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1-16 08:42:01 點閱:7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教育部國教署)114年1月9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40001577A號函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文課程或客語文課程師資應取得各該語別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文課程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臺南大學自111年1月起陸續辦理旨揭培訓課程,請貴校積極薦派教師參訓(第16梯次),相關資訊如下:
(一)課程日期:114年3月15日(星期六)、3月16日(星期日)、3月22日(星期六)、3月23日(星期日)、3月29日(星期六),每日上午9:00至下午4:20,共計5日,30小時。
(二)授課方式:Google Meet線上課程(課程網址將於課前通知內說明)
(三)課程班別:
(四)薦派與報名資格:
(A )臺灣台語班:高級中等學校內尚未取得臺灣台語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至多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B) 原住民族語班:原住民重點學校之高級中等學校內,尚無取得原住民族語認證高級以上證書之學校編制內現職合格教師,以及申請直播共學之高級中等學校,請至少薦派1名教師,至多2名教師,其餘學校請依據實際需求薦派教師。
(五)報名方式:高級中等學校需完成以下步驟,方報名完成;逾期將不予受理。
四、審核結果:
(一)報名截止後,依照「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順序,進行資格審核。審查結果請自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查詢;審核通過者,請貴校據此核予教師公(差)假出席。
(二)課前相關注意事項(含上課網址),將於開課前5個工作天以電子郵件寄送「課前通知」,審核通過者敬請留意信箱。
五、研習課程相關問題,請洽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助理林小姐,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
六、檢附旨揭計畫1份。